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最近刑事判決研究
Studies of Recent Criminal Court Judgments 
開課學期
104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周漾沂 
課號
LAW404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180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法研1 
備註
修畢刑總及刑分及格。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26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1LAW4040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最近刑事判決研究

本課程的內容是閱讀、分析並檢討近年來具有理論意義的刑事法判決。藉此不但能使同學了解刑事實務的實際運作情況,有比較自己所學理論和實務上所採取者的機會,同時也可以促使同學從單向接受知識的學習模式,進入以分析性及批判性思維之訓練為核心的階段。  

課程目標
課程目標在於培養解讀複雜之案例事實、檢視法律適用之邏輯一貫性以及針對具體問題說理的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前兩次上課任課教師會講授報告撰寫的基本方法。其後會發給同學待評釋之刑事判決,或由同學找尋自己有興趣的刑事判決,寫成書面報告後,於課堂上做口頭報告,報告時間不超過四十五分鐘。每位同學並應針對他人的報告擔任一次評論人,發表五分鐘左右的批判性評論。其他同學亦應於上課前先行思考判決所涉及的問題,並於課堂上以與任課教師互動的方式共同參與討論。期末應繳交至少六千字的完整報告給授課教師。

本課程的目的在於思考能力以及溝通能力的養成,因此同學上課參與的程度相當重要。評分基礎為書面與口頭報告(50%)以及上課參與討論狀況(50%)。 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無 
參考書目
無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4週
10/08 
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1年度上訴字第415號、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台上字第2468號、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2年度上更(一)字第43號 
第5週
10/15 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上訴字第797號 
第6週
10/22 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醫上訴字第2號
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台上字第809號
 
第7週
10/29 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侵訴字第110號
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台上字第697號
 
第8週
11/05 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訴字第1763號
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台上字第555號
 
第9週
11/12 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上易字46號刑事判決
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台上字第84號
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4年度上更(一)字第2號
 
第10週
11/19 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2年侵上訴字946號刑事判決
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台上字第1832號
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侵上更(一)字第29號
 
第11週
11/26 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交上易字第36號刑事判決 
第12週
12/03 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台上字第2389號
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更(一)字第60號 
第13週
12/10 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台上字第1254號 
第14週
12/17 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台上字第3490號 
第15週
12/24 
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上訴字第1618號
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台上字第5003號
 
第16週
12/31 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易字第1184號 
第17週
1/07 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訴字第1730號刑事判決